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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zjj -/2023-1109008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李金仙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非常具有前瞻性,城镇燃气安全是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您的提案要求也是我们建设部门的愿望。多年来,我局也一直在为不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作积极努力,编制《双柏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印制《双柏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双柏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细则(试行)》《双柏县城镇燃气隐患整治巩固提升2023行动实施方案》《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使用燃气告知书》及《关于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公告》等文件,同时积极探索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工作,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双柏鹏程燃气有限公司已购买保险,双柏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动员购买保险。

目前,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餐饮用户安全意识淡薄,虽然安装报警器但不插电使用;二是燃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开展定期巡检、巡查、入户安检时记录不规范。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依据《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工作要求,按照省、州、县城镇燃气安全措施落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实现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感谢您对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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